12月26日晚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公告
具體內容如下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2022年第7號
一、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二、經國務院批準,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采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關于印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總體方案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平穩有序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制定了《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相關建議,請及時反饋機制綜合組。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國家衛生健康委代章)
2022年12月26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編輯者:zyf0539
分享到: